凌晨三點多,員警看準時機,一停好車立刻衝向目標。警方:「快點快點快點。警方埋伏這個賭場一個多禮拜,就隱藏在民宅旁的鐵皮倉庫,桃園刑警確認時間地點,持搜索票上門逮人。砰的一聲,鐵門瞬間打開,專案小組荷槍實彈,衝進屋內壓制嫌犯,全部進了派出所,只是查一查,竟然發現自己人。
桃園市蘆竹分局副分局長江慶斌:「一處偏僻的民宅內,查獲了由43歲陳姓男子,所經營的天九牌職業大賭場。」警方查扣賭資9萬7千多元,嫌犯高達68人,還有員警涉案,趁選舉期間以為警方人手不足,租鐵皮屋想發大財。
台北市刑大督察組長黃柏翔:「對於蔡員未事先報備,或有其他相關違失部分,本大隊將勿枉勿縱深入追查。」涉案員警是北市刑大偵8隊的蔡姓偵查佐,今年47歲,從警超過十年,服務期間績效正常,這次因為涉嫌違反《社維法》,被移送法辦。
資深刑警:「你只要有口頭報告,其實這些都可以有跡可循,但如果你這些都沒有報告,那突然貿然前往,那變成說後面如果沒辦法釐清,你員警還要承擔這個風險在。」只是警方跨區辦案,正常來說,都要先跟長官報告,再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蔡姓偵查佐卻沒有照規定走。
律師洪維駿:「(辦案)因為他的行為本身是沒有違法性,那最後法院有可能會認為說,他是無罪的,那如果什麼東西都沒有,當然我們剛才講的加重的罪則之外,那至少我想行政的裁處,行政的懲處也是不可少的。」員警知法犯法,到底是為了辦案,還是另有隱情,這回在別的轄區被抓到,有沒有不能說的秘密,還要查個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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