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田800萬元交保。(翻攝蕭景田臉書)
士林地檢署調查發現,曾繁川、蕭景田於選舉期間,為求能使林杏兒順利當選台北市議員,而以新臺幣1萬元、6千元不等代價,要求該選區內部里長候選人投票支持林女並幫忙拉票。
檢調蒐證後,於去年12月21日發動搜索,並約談曾及該選區里長候選人共33人到案,另以證人身份通知林杏兒到庭釐清案情,由於蕭景田遲不到案,檢方因此在同月29日發布通緝。
士林地檢署表示,檢察官除就曾、蕭買票行賄犯行深入釐清、縝密查證外,同時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向士林地方法院對林女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務求徹底去除賄選動機,以杜絕選舉舞弊,維護選舉制度之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