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長庚婦產科主治醫師鄭博仁指出,2016年起衛福部實施《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孕產婦在生產過程中不幸死亡,最高可獲得400萬元救濟金,雖然救濟制度可以給予經濟援助,但也導致醫療院所面對孕產婦死亡,「找不到原因就把它歸為羊水栓塞」,對於醫學進程及未來因應皆無法改善或是提供幫助。
台灣公費產檢次數達全世界之冠,每位孕婦正常產期能進行14次產檢,但產檢其實與孕婦安全性沒有正相關,若要降底產婦死亡率,除了孕婦教育外,還需要進行通盤學術檢討,唯有讓醫療體系落實檢討不究責,醫師得以「從錯中學」找出產婦真正死因,才能有效降低產婦死亡率。
且台灣高齡產孕婦日益增加,孕期出現心血管疾病、子癲前症者也有增加趨勢,若產科對於危急重難症檢討都僅限醫院內部,衛政單位沒有介入進行橫向檢討,外院醫師之間無法交流學習,未來很難再防止事故重演,透過公衛、行政體系介入,找出產婦真正死因並制定完善改善制度,才能有效降低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