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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父子因母親骨灰擺放位置鬧上法院。(示意圖,資料畫面)

父子3人為母「骨灰放哪」互告 法官二審改判採多數決

記者|張家瑋

攝影|鏡新聞

根據判決書指出,許姓婦人在2017年7月29日過世,骨灰放置在天興公司龍鳳寶塔14樓,後來黃姓丈夫發現,風水師看錯許婦農曆生日,認為造成風水不佳,導致他經營的公司接連發生工安事故等,於是黃姓丈夫和小兒子動念想將骨灰移到寶塔9樓。

但許姓婦人的大兒子一直拒絕父親和弟弟的請求,黃姓丈夫便提起訴訟,認為骨灰是共同持有,應該以多數決決定骨灰放置位置,大兒子沒有權力占有;大兒子則認為,塔位的永久使用權是他和弟弟,事先也經過大家同意,所以父親應該受此合意拘束。

大兒子更表示,如果移動骨灰位置,可能會打擾亡靈,在情感上難以接受。另外,早年常有晚報戶口的情況,因此當初用母親的生辰八字算出安置位置,沒有不妥的地方,也否認自己無權占有。

家事法庭一審原判大兒子勝訴,骨灰不用移到9樓安置,黃姓丈夫和小兒子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許姓婦人的骨灰應該屬於3人共同持有,管理方式也應該用「多數決」的方式決定,二審改判黃姓丈夫和小兒子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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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3.01.0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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