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銘致函本公司全文如下:本人目前仍為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並未有出售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情事,特此申明。文末並署名「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陳泰銘」。對於外界的不實指涉,本公司已多次澄清,鏡電視公司股東並無股權變動,亦無代持、中資、洗錢等情事,籲請外界勿再無端汙衊。(本文為涉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