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二警分局於清明連假前展開取締酒駕大執法,自上月30日至4月5日止,除了採取封閉式路檢勤務外,也會以24小時不間斷的巡邏方式主動追緝,其中3月31日凌晨查獲2起酒駕案件,一名20歲的張姓女大生,酒測值0.32毫克,她供稱和朋友聚會時僅喝一瓶啤酒。
另外一名吳姓男大生則因騎車明顯搖晃遭警攔查,酒測值0.42毫克,他表示自己喝了兩手啤酒,警察驚訝回應「這麼多?」男大生才改口「好啦,我說實話應該半手左右」,由於酒測值超過0.25毫克,須依照公共危險罪嫌送辦,男大生聞訊竟向警方詢問「所以是要請別人帶我回去?」警方馬上解釋「要送法院」,並說明先回所內做筆錄,筆錄做完就會送地檢。
警方指出,依現行規定,酒測值0.17毫克以下採勸導,0.18至0.24毫克之間開罰單並扣車,0.25毫克以上則因涉及公共危險罪嫌,須移送法辦。另外,警方也提醒,縱使前日飲酒後沒開車,但隔日宿醉時,酒測值也可能會超標,這種形況下仍等同酒駕,呼籲民眾,千萬不可輕忽宿醉影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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