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藍方2022年被控與康姓復健科醫師有婚外情鬧上法院,元配劉姓醫師獲賠50萬元。許藍方開庭後表示,「並非承認自己是小三,而是她覺得如果因為與康男傳訊息的舉動,造成康妻不快,她並不否認」,並考量律師費及浪費司法資源等因素,所以沒有上訴。
不過許藍方認為爆料此事的《鏡週刊》報導不實,未事先向她查證,就刊載「傳裸身自拍」等字眼,她澄清只是單純的自拍照,還揚言要提告,卻反遭該刊指控侵害公司名譽權、商譽權,以及媒體信用,要求她賠償10萬元,並移除臉書貼文、刊登聲明啟事60日。
一審台北地院於2022年10月21日審理,法官審酌《鏡週刊》所報導的對話紀錄,確認該刊是從元配取得相關對話內容,但身為媒體業者,報導是否屬實為可受公評之事,許女在社群發文,其內容字眼並無過當,可視為是善意發表適當評論,因此判週刊敗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民事庭14日召開準備程序庭,許藍方因工作在身,委由律師出庭,律師聲明許女僅承認與康男傳訊息,且康男也表示沒有拍親密照或裸照,強調週刊未查證就自行報導;週刊則主張,因有取得對話紀錄,有理由確信報導為真,不應為向許女查證就影響其真實性,庭末法官則諭知5月24日再次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