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了解,黃男曾犯下多項前科,在出獄後求職四處碰壁,於是染上酗酒惡習,也因為金錢經常和父母發生口角,即使在父親過世後,只剩母子倆相依為命,黃男依舊故我,每天都要跟老母討100元,用來購買食物和酒。
就在2022年3月22日,事發當天一早,黃男就和黃母索討100元餐錢遭到拒絕,雙方因此爆發第一次口角衝突,而在晚間8時許,黃男再次上前向老母要酒錢,黃母不肯,兩人發生拉扯,黃男情緒失控心生殺機,竟狠心將7旬老母親推下樓。在警方到場後,黃男卻向警方表示母親因心情不好,一時想不開才會跳樓輕生,而其母送醫後仍因傷重在隔日凌晨零時10分宣告不治。
不過,在檢察官相驗遺體時,卻發現黃男言詞閃爍,說詞前後不一,母親輕生的理由也只是含糊帶過,交代不清,再加上事發現場的陽台欄杆並沒有攀爬痕跡,樓下石棉瓦遮雨棚完好無損,也未在家中找到遺書,種種證據皆與黃男證詞相互矛盾,於是檢方就將黃男起訴。
直到審理時黃男這才坦承,自己是想和母親拿錢吃飯,但母親卻懷疑自己是要去買酒,雙方這才起衝突,也在一番拉扯下重心不穩,母親才「不小心」被他推下樓,而黃男也矢口否認有殺人犯意。
法官認為,黃母僅高於陽台70公分,若非黃男施加一定力道,被害人不太可能會從陽台摔落地面,再依據解剖報告、現場證據後不採信黃男辯詞,又,黃出於直接故意犯案,屬情節最嚴重之罪,不過,考量黃男精神鑑定為接近智能不足,加上有酗酒等其他病症,最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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