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事件發生在去年,黃男的兒子就讀於中正大學資訊工程系研究所,雖在同年8月間通過論文口試,不過仍需依口試委員意見修改,才能領到碩士學位證書,而黃生直至去年9月初論文仍未完成。
愛子心切的黃男得知狀況後,為了能讓兒子可以順利拿到學位,去年9月間帶著水果禮盒前去拜訪指導教授,起初教授只當禮盒是一般禮貌性贈禮,未料回到辦公室拆開後才發現,裡頭竟藏了10萬元現金,教授立即向校方報告,並通知黃男將禮盒和金錢一併取回。
嘉義檢方表示,因該名教授具有公務員身分,黃男行為涉及貪汙治罪條例行求賄賂罪,案經法務部廉政署移送偵辦。而嘉義地檢署審酌,黃男犯後坦承犯行,也無前科,考量其犯罪動機認為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並應於緩起訴處分確定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2萬元。而中正大學也說,黃男兒子日前也靠著自身努力順利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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