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運鵬在臉書貼出民眾黨以2萬6,400元的薪資徵求地方黨工,狠酸「驗證柯文哲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時任民眾黨發言人的徐千晴則貼出鄭在人力銀行的徵才廣告,反嗆「聯絡人、電話、地址、員工人數都不透露,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不過當時鄭的辦公室沒有徵才,人力銀行的相關資訊會自動關閉,鄭因此要求徐道歉。
徐千晴之後雖然「向鄭大委員致歉」,反扯鄭運鵬挺林智堅論文案,鄭再留言表示「斷章取義我還能忍受,無中生有就無法接受了」,最後再留言「徐小姐,因為妳毫無歉意,請準備收傳票」,向徐提民事訴訟,要求賠償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判決要旨。
鄭運鵬委任律師指出,徐千晴貼文的截圖顯示「工作機會」為0,她明知鄭運鵬辦公室沒有徵才,也未做任何查證,就隨意發表言論,已侵害鄭的名譽權;且徐女發文後,鄭馬上告知沒有徵才一事,徐女至今仍不願意刪除文章;徐千晴委任律師表示,徐千晴發文當時確實沒先查證當時鄭有無徵才,僅是針對廣告外觀做評論,請求法院函詢人力銀行,並認為徐女稱「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此屬意見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