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女子16日赴泰國旅遊,入境時卻突然被海關攔下,表示因護照缺了4頁,判定「護照無效」要求她返回出發地,這時女子才赫然發現護照被自己小孩損壞。女子向海關據理力爭,認為過去到日本旅遊並無因此被拒入境,且這次至泰國移民局辦簽證時也順利核發,但現在卻不讓入境。
不過海關並不領情,要求女子做出選擇,看是要付1090泰銖(約新台幣980元)住拘留所,還是要付2500元泰銖(約新台幣2200元)睡機場地板,最後女子不得已只好選擇後者,就在轉機口睡了一夜全程還被監視。
外交部領務局提醒,護照一共51頁缺一不可,過去就有遊客因護照損毀被困在國外,依《護照條例》第21條第1項第6款污損或毀損護照者,換發延長審核期間可能至六個月,並縮短其護照效期為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領務局、駐外館等機關還可能視情況約談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