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表示,食安官會同消保官於18日至畜產會稽查,發現有食品業者登錄平台登錄不實及產品責任險資料兩項缺失,19日下午依行政程序法進行約談,經查畜產會為食品業者,惟未依規定於食品業者登錄平台進行登錄,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食安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且其為稅籍登記之輸入業者,但未投保產品責任險資料,同時違反食安法第13條規定,將依同法第47條及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規定,每案裁處新臺幣8萬元,總計裁處16萬元。
另,18日畜產會承諾19日提供巴西蛋品詳細產品及數量部分,已於19日下午送達。台北市衛生局將儘快檢視資料完整性,評估是否需再要求業者補充後,轉請各縣市衛生局依權管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