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於2023年2月10日凌晨吃完春酒後,與員工聊天討論電動車性能,員工得知邱男駕駛特斯拉後,一行人便起鬨「沒搭過」,邱男因此邀請3名員工上車試乘,由內湖瑞光路478巷一路由北往南行駛,途中卻突然逆向,最後失控自撞路樹,車輛受重大撞擊全毀。
邱男與車上的吳姓男員工、陳姓女員工僅受輕傷,不過位於副駕駛座的陳姓男員工則重傷,送醫治療1個月後,仍不幸因肺炎併多重器官衰竭身亡,邱男案發後測出酒測值為0.19毫克,被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不能安全駕駛罪嫌送辦。
邱男於檢警偵辦時坦承有喝酒,但自稱「沒有影響駕駛能力」,辯稱當時從公司地下室開出來,車速太快,沒注意到道路縮減才會逆向行駛,恰巧左側有車輛駛出,為了閃避車輛才會失控,訊後以3萬元交保。
檢方勘驗現場監視器及該處地圖街景,以及邱男酒精濃度等事證,依過失致死罪對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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