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公司廠房火災爆炸意外事件,造成9人死亡,其中包含4名英勇消防員。屏東地檢署在案發後持續調查,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多次至事故現場勘查,並在掌握事證後,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今(27日)至明揚公司母公司及明揚公司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住處執行搜索,並於搜索後將劉、呂兩人帶回地檢署偵訊。
檢察官訊後認劉安晧、呂英誠,分別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刑法第173條第2項公共危險罪、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及同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由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分別諭知劉安晧以新臺幣600萬元、呂英誠以新臺幣500萬元交保。
屏東地檢署表示偵辦明揚公司此次火災案件,將儘速針對各種可能涉案人員及可能涉及的刑責進行調查,以釐清本次事故之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