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日發新聞稿指出,印度勞工赴全世界各國工作約近1,800萬人,工作國家遍及歐美亞地區,包括澳洲、日本、新加坡、美國、英國、沙烏地阿拉伯等國,台灣目前也有印度勞工從事專業工作約計2,700人,包含高科技產業等業別。
勞動部表示,全球多個國家都有引進印度勞工經驗,不應對特定國家勞工預設性別及種族偏見,而引進印度移工是為因應產業缺工補充人力,積極回應各界期待新增移工來源國,以利雇主多元選擇,但將會採循序漸進、穩健務實態度,審慎規劃開放引進,以社會安定為優先,並無外電所稱立即引進10萬印度移工的情形。
勞動部強調,台灣與印度簽署MOU後,台印度雙方仍須透過工作層級會議,討論後續開放行業數額、移工資格條件、雙邊法規調適及引進作業流程等配套,而且《就業服務法》已明定,移工必須有當地國行為良好證明(無犯罪紀錄),才能申請簽證來台,勞工的素質及條件均需符合規定才會引進。
此外,對於印度移工語言能力、專業能力、學經歷及行為良好等資格條件,以及妥善規範印度移工來源地區等,勞動部均會納入審視評估,以符合我國需求。
勞動部表示,台印度簽署MOU,仍會以循序漸進、穩健務實態度,審慎開放印度移工來台。(勞動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