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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前空姐對丈夫潑灑汽油點火,丈夫搶救後傷重不治。(資料畫面)

前空姐提油燒死夫辯非故意 法院認定「無視哀求點火」判15年

記者|陳姿妤

攝影|鏡新聞

據檢警調查,46歲李姓前空姐與丈夫透過鸚鵡社團相識,交往5月就閃婚,之後李姓女子曾在臉書社團控訴,公婆知道她比丈夫大7歲後,經常藉故刁難、言語霸凌,婆婆還咬傷她手臂、潑辣椒油等;婆婆也反控媳婦對兩老動手賞巴掌、掐頸等,雙方各說各話,讓事情一度成為羅生門。

判決指出,2021年3月11日清晨6時許,李女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後,朝正在熟睡中的楊姓丈夫澆淋,質問關於公婆提告家暴案件一事,對方是否有說謊,過程中更數次點燃打火機。丈夫見狀警告「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李姓女子卻回答「I don't care」,又以丈夫對她說謊為由,強迫對方下跪道歉。

當李女逐步逼近丈夫時,丈夫為自保起身奪取裝有汽油的保特瓶,讓瓶內剩餘汽油四處噴濺,李女見狀說了句「沒關係」後,隨即點燃打火機,導致丈夫全身著火,受有80%三度灼傷,送醫救治45天後,於2021年4月25日不治。

一、二審法院皆判李女15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則認為原審在認定李女是否有犯罪故意上有調查未盡等違法,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理期間,李姓女子坦承逼迫丈夫下跪,但依舊否認有殺人、放火等犯行,辯稱買汽油的目的是要在爭吵時用來嚇嚇丈夫,手上拿打火機也是怕丈夫衝過來,沒想到最終卻因連串意外而使丈夫著火,此事不在她預期之中,她沒有犯罪故意。李女辯護人也表示,李女很關切丈夫,並沒有殺害丈夫的意思,甚至在丈夫被火燒傷上擔架時還很關心丈夫。

不過李女說法未獲採信。更一審今(16日)宣判,認定李女面對丈夫苦苦哀求時,仍多次點燃打火機,且不在意是否起火燃燒,其所為並非過失所致,主觀上已具有殺人、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的不確定故意,也未能與死者家屬調解成立、賠償損害,公婆也認為李女毫無悔意,全案仍依殺人罪判刑15年,可上訴。

更新時間 2023.11.16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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