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陸軍傳出有少校7度電擊下屬,遭撤職。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畫面)

陸軍少校7度電擊下屬挨罰不服氣 「我看你就是欠電」誇張語錄曝

記者|張憶漩

國防部訴願決定書指出,陳姓少校原是陸軍二支部暨支援隊少校兵工補給官,2019年11月在辦公室以「測試電擊棒」為由,對古姓中士電擊,短短4個月內,在安管中心、中山室等處,以「你給我電一下看看」、「電擊棒電人會不會痛?」等說詞,陸續攻擊蘇姓上士、武姓中士、劉姓下士、朱姓中尉和林姓中士等6名下屬。

其中,陳姓少校攻擊劉姓下士時,見對方倒地不起仍未罷休,電擊第2次,連劉不堪騷擾逃跑,他竟尾隨在後電擊第3、4次。攻擊蘇姓上士時則稱,「我看你就是欠電,電一下說不定就正常了」。

陸軍司令部二支部事後召開評議會,對陳姓少校記大過1次、小過8次,因一年內累計大過3次,軍方決議核定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至於陳姓少校涉嫌「凌虐部屬」部分,因證據不足,花蓮地檢署已為不起訴處分。

然而陳姓少校主張,他只造成一次「軍風紀被侵害」,與被害人數多寡無關;但軍方認為,陳姓少校帶頭從事不當行為,且七度電擊下屬的時間、對象及地點均不相同,本應分開計算,而他這行為顯見法紀觀念淡薄,應予以懲罰。

陳姓少校不服軍方判決,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罰、撤職停役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陳姓少校不否認用電擊棒電擊下屬,行為危及他人身體健康,貶損他人人格,顯然違背法令。且陳姓少校服役已14年,理應以身作則為部屬表率,卻不思愛惜下屬,使對方尊嚴有損,破壞部隊團結,認為軍方處分沒有違誤,因此判定陳姓少校敗訴。可上訴。

★《鏡新聞》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4.01.11 14:46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