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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高中生因感情糾紛報警,不料卻被處理案件的警員騷擾。(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自PhotoAC)

女高中生遇感情糾紛報警 44歲警狂傳訊追求遭記過調職

記者|許行君

去年9月時,台南市一名未成年的女高中生,因拒絕男友求和與其爆發口角,雙方鬧上歸仁警分局歸南派出所,請警方居中協調,當時值班的44歲未婚徐姓男警員受理案件,而徐員取得女高中生的Line後,卻不斷私下傳訊息「討論案情」。

徐員除了與少女討論案件,也不時噓寒問暖,進而展開追求,4個月以來持續透過Line、臉書等方式聯絡少女,不堪其擾的少女只好告知父母此事,雙親憤怒不已,今年1月到派出所報案提告。

歸仁分局表示,經查徐員確實有不當追求行為,但僅就Line訊息言語騷擾,對於外界傳言徐員有試圖約少女發生性行為並喊價一事,歸仁分局指出,徐員並無以上行徑以及性侵等行為,2月6日已將徐員以涉有跟蹤騷擾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另涉性騷擾部分,函請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裁處。

歸仁分局強調,除依法移送法辦外,已報請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核定調整服務地區,將徐員調職到白河分局,並記徐員2次小過,主管則連坐被記了2支申誡。警方表示,此案雖是男女間追求行為,但警方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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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2024.02.1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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