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在臉書發文,嚴正抗議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張榮興澄清,此案檢方有開出拘票,警方依法拘提,並依照相關規定合法上銬,解送過程也讓陳姓社工戴上帽子、口罩,確保當事人名譽和隱私,但是上銬部分「審酌整個案子情節,確實有未符比例原則狀況」,帶隊疏忽的偵查隊長將議處申誡,未來會列入案例教育。
張榮興指出,此案使用戒具是依據「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使用戒具時也要審慎注意當事人的手銬不要暴露,昨天的狀況戒具卻有暴露,「對於當事人影響是很大的」,強調使用上沒有問題,但帶隊幹部應該要審視案子相關狀況。
張榮興也表示,若依法須執行上銬而未上銬,「造成不良後果當然要處分」,此案以法律而言上銬沒有問題,但是審酌整個狀況,沒有自傷、自殘行為,「執行過程可以考量(不上銬)」;媒體提問社工是否情緒不穩才需要上銬?他回覆「這方面需要詳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