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日媒報導,東京8名LGBT人士因認為《民法》與《戶籍法》不認同同性婚姻的規定違反憲法的「婚姻自由」、「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等宗旨,因此提起訴訟,並要求每人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1萬元)國賠。東京地方法院法官飛澤知行14日裁定,不認同同性婚姻的現行規定屬於「違憲狀態」,駁回了8人的國賠要求。
在此之前,全日本共有5起類似訴訟,其中札幌、名古屋地方法院裁定違憲,福岡與東京地方法院的另一起訴訟裁定為「違憲狀態」,大阪地方法院則裁定合憲,而14日的判決屬於第3起「違憲狀態」。需要注意的是,違憲狀態與違憲不同,定義為「現存法律及制度屬於違背憲法主旨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