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於2020年11月,當時Toyz以60萬元向供毒上游,購入500顆大麻菸彈後,接著透過下線販賣,雙方更約定以售價比例來分利潤。2021年8月,警方接獲線報後,佯裝成購毒者,成功將李嫌等人逮捕,並在現場查獲二級毒品大麻菸彈等證物。警方經向上溯源,認為Toyz涉嫌重大,隨即將他逮捕,而Toyz後來也坦承犯行,供出毒品的上游供應者,以150萬元交保。
據判決書顯示,台中地院一審裁定Toyz4年2個月徒刑,他不服提出上訴,並在二審時拿出數十張公益感謝狀,主張有貢獻台灣的具體證據,希望合議庭審酌,給予緩刑。但法院認為Toyz犯罪情節非輕,宣告刑期已逾有期徒刑2年,不符合緩刑要件,因此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判。
Toyz不服二審判決,再上訴至最高法院,強調自己在檢警發現販毒前已坦承犯行,應可減刑。然而,最高法院認為,Toyz並不符合自首要件,認定一、二審法院判決量刑妥適,再次駁回上訴,全案定讞,Toyz須入獄服刑4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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