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政谷涉嫌吸收賭資與洗錢,林明佐則被指與陳政谷關係密切,涉嫌向博弈集團洩密、收賄,2人被起訴後遭收押,台中地院今年3月分別裁定陳政谷與林明佐各以2億元、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提抗告,台中高分院於同26日發回更裁,台中地院裁定2人增加電子腳環監控等措施,交保金額不變。
檢方不服再次抗告,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原審裁定尚有違誤之處,4月11日發回更裁,台中地院今日開庭,裁定陳政谷以3.5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週3天至派出所報到,以及使用電子腳環等科技設備監控,林明佐則遭羈押禁見。
陳政谷今日出庭前在媒體前放話「寧願被關也不會繳錢」,羈押結果出爐後他也當庭提出異議,經合議庭評議後,將陳改裁定為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