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媽」近日在臉書「寶弟-Bobby的導盲記事 」發文,指和朋友3人1狗到起家雞光復店用餐,女店員先是表示寵物犬不可入內,接著友人解釋「這是導盲犬,合法的工作犬」,並示意女店員向店內主管確認,不過經確認後,女店員給出一樣的答案。
接著換「寶媽」上前說明,導盲犬受《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保障,若店家堅持,會通知主管機關衛福部,女店員則不以為意,「反正總店的老闆說因為有狗嚇到過客人,所以不准讓導盲犬入內」。「寶媽」一行人改到對街豆漿店,老闆聽聞Bobby遭拒也深感訝異,同時親切為他們安排合適的位置,讓她感嘆一條街兩樣情。
對此,起家雞則在官方社群發文致歉,指在釐清事發始末後,是因門市人員誤解與疏失,以及內部訓練不夠全面所致,除了對事件相關員工進行懲處外,也會加強教育,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同時也強調,「非常歡迎導盲犬入店,並極力保障身心障礙者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之權利」。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合格導盲犬可自由出入公共場所、營業場所等,若營業場所拒絕或不願改善,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