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指出王董未規劃「家族企業傳承」,認為2個兒子從小聽話,即便娶媳婦後也從不違抗他的意思,所以未積極安排8億家產繼承細節,但之後他重病進醫院,臨終前把2個兒子叫到病床前交代身後事,解釋為了讓創立的公司股權集中,決定把價值5億元的公司股票全交由大兒子繼承,而不動產及其他現金約3億元,交由小兒子繼承。
2個兒子聽了當場並沒有反彈,還答應一定會遵照父親的意思,不過王董撒手人寰後,小兒子過沒多久就提出平分家產,要求哥哥把公司股票也分給他,兄弟一言不合對簿公堂,大兒子出庭時提出錄音錄影作為證據,強調父親臨終前已明確分配財產,呈交的影片也看到王董表示:「我財產會這樣分,是因為我愛大家,每個孩子都說好,我們會遵照意思不爭吵。」
大兒子反控是弟弟不孝順,不遵守爸爸的安排,但法官最終仍判小兒子勝訴,並點出大兒子出示的錄音錄影只證明王董「遺言」是真的,但這份影音資料並非「遺囑」,沒有分割遺產的法律效力,只有道德拘束力,因此判決必須平分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