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高中生在2023年5月25日傍晚在母親陪同下,帶守宮去寵物醫院看診,獸醫詢問飼養情況、使用手電筒照射檢查後,向飼主表示守宮體重65公克有過輕現象、腹腔有軟殼,建議拍攝X光做進一步檢查才能確認病情,並請飼主簽署拍攝X光同意書。
高中生母親接著詢問獸醫,若守宮眼睛比較懼光的話,照X光對牠眼睛會不會有什麼影響?但獸醫表示「照了會變白癡,你可以接受嗎?」、「牠的大腦會受影響,你可以接受嗎?」最後高中生與母親決定不照X光,僅付門診掛號費用離去。
高中生當天在臉書某守宮相關社團發文分享看診經過,寫下「今天帶守宮去動物醫院看診,一進到診療室量完體重,65.1公克,醫師說過瘦!(雖然心裡不解,我的守宮有肚子,尾巴非常粗,大腿肉,甚至有鈣囊…)」、「我們一聽整個嚇到,都擔心他太肥了,竟被說過瘦營養不良!!」、「突然很意外的聽到醫生說命危,我的手狂抖…」、「被醫生這麼說及恐嚇…」等內容,高中生父親則在院方的Google評論寫下「不會醫就算了」、「沒醫德也沒口德」等語,院方認為名譽受損,向高中生一家3口提告求償4萬5千元。
高雄地院日前審理,法官勘驗診所監視器畫面,發現高中生的文章內容所述就診過程與實際就診情形均相符,無虛構、捏造事實,且整篇文章不帶任何情緒字眼或人身攻擊等不恰當言論,反而是獸醫在該文章留言區多次和網友爭執,並質問網友「高中生說的話你照單全收?」
至於高中生父親雖未一起陪同看診,但法官認為一家3口同住,自然會分享去醫院的就診心情,父親代為表達就診感受,在當日就診後於院方的Google評論區留下評論,可證實評論目的是基於看診感受給予評分,並非惡意負評,雖「沒醫德」、「沒口德」等字眼較為激進,但法官認定與出於惡意無事生端之肆意污衊、動機出於詆毀他人名譽情形有別,仍屬就可受公評事項而為評論,未逾越言論自由合理限度,因此難認院方名譽權受侵害,判決高中生一家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