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鏡新聞
內政部在4月時就預告,要修正「租屋定型化契約」,明定每度電價,不得超過,當期電費單的「每度平均電價」,且公設電費,不得額外收取,消保會也已經審議通過,相關修正草案,馬上就會在7月中旬,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