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3日晚間在路邊撿到一張「台電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的員工證別證,他發現證件背後寫著「拾獲本識別證可致電通知」,他撥通後向對方表示打算送哪個派出所,請對方通知同仁領回,不料對方竟要求陳男寄回,還稱郵資才十幾元,要陳男自行負擔。
陳男一聽到對方的回應態度,氣到直接回覆「那我丟回原地,你們自己再去找,還是看有人要花錢幫你寄回去」,就立馬掛電話,直嘆「這年頭好人難做」、「還浪費電話錢打過去」。
台電修護處中部分處主任陳明裕得知此事後,也連忙致電民眾表達歉意,並趕到彰化取回這張識別證,陳明裕表示,經了解,當天接電話的是委外的保全公司人員,他認為對方接電話回答態度輕浮,明顯不得體,表示會責成保全公司對人員教育訓練,同時他也強調,若民眾寄回識別證,郵資會由台電支付,不會讓民眾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