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於2021年,松山分局謝姓員警曾二度進入警政知識聯網系統,並輸入「偵辦黎峻宇販毒案」等虛假理由,查詢特定民眾的刑案紀錄。隨後,謝員利用手機翻攝查詢畫面,並透過通訊軟體將影像傳給友人。
直到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站在偵辦一宗菸酒案件時,意外在當事人的手機中,發現了謝員非法翻攝的個資影像,才讓事件曝光。此事隨即被通報至警政署政風室,謝員被移送法辦。
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審理該案時,考量謝員坦承犯行,以及謝員過去無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兩名被害人均表示不願追究,法官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謝員1年4個月徒刑,緩刑3年,須支付15萬元給公庫,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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