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9日,阮男駕駛快艇偷渡來台,不過相關人員一開始以為是我國籍漁船,沒有及時攔查,讓阮男進入淡水河,還和渡船碼頭交通船擦撞,海巡署也針對10名失職人員祭出懲處。
阮男被逮時聲稱,他在中國以通訊軟體發表對中國不利的言論,被限制出境,所以才想要「投奔自由」,不過阮男經歷特殊,他曾在中國海軍服役,最高職位是少校艇長,共軍背景引發外界擔心。
後續士林地檢署將阮男從宜蘭收容所借提應訊,士林地檢署認為,阮男有違反《台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移民法》第74條第1項後段情況,罪嫌重大,而且阮男偷渡來台後,在台灣居無定所,收容期滿後恐有逃亡疑慮,所以將阮男借提應訊,並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也裁定羈押禁見。士林地檢署今(14日)將阮男起訴,預計上午11點移審士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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