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北投分局一名員警擅自查心儀女警個資遭記過、送辦。(翻攝自Google Maps)

北投警「愛慕女警」竟用學長帳號查200筆個資 辯好奇遭記過法辦

記者|徐如奕

21歲鍾員2023年畢業後分發至北投分局偵查隊服務,尚未有登入局內系統的帳號權限,卻因愛慕一名女警,竟於2024年1月間,趁學長讓自己熟悉系統時,擅用學長帳號登入「警政知識聯網」查詢心儀女警的個資,甚至查看女方家人,以及其他女同事個資。

事後北投分局進行內部資安稽核時,發現鍾員查詢的200筆個資皆與案件無關,鍾員遭調查時供稱只是一時好奇、好玩,不知道不能亂查個資,分局最後依違反《警察機關資通安全實施規定》經他記過一次處分,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函送法辦,檢方訊後諭令限制住居;至於借帳號的學長則記申誡處分,時任偵查隊隊長也遭連帶處分。

★《鏡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4.08.28 18:08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