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src="https://sb.scorecardresearch.com/p?c1=2&amp;c2=35880649&amp;cv=3.6.0&amp;cj=1" alt="comScoreNoScript"/>
美籍教授在桃機商店,以試穿鞋之名,藉機碰觸2女的腳部,涉性騷遭判拘役50日。(示意圖,photo-ac)

美籍教授在桃機找2女試鞋竟「偷摸腳趾」 涉性騷2罪遭判拘役

記者|徐如奕

判決書指出,這名教授於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時30分許,在桃機第一航廈3樓出境層某商店,假借請A女試穿鞋子不及抗拒之際,以手觸摸A女的腳趾、腳掌、腳背等處;同日上午10時25分許,教授又以同手法,在其他商店對B女性騷擾得逞,2女感到不舒服陸續向航警局報案。

教授警詢時坦承有碰觸行為,但否認性騷,辯稱「我認為腳部不是敏感部位,沒有意識到這樣的行為會讓人感到不舒服」等語,警方勘驗現場監視器,認定教授說詞與事實相違,依《性騷擾防治法》送辦,檢方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桃園地院日前審理,審酌教授為逞一己私慾,不思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所為實屬不該,但考量犯後坦認犯行,最後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共2罪,各處拘役30日,應執行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更新時間 2024.09.16 18:09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