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古男於2023年12月31日14時39分許開車上路,行經竹118縣道37.9公里處時竟超速行駛,導致車輛失控,先後擦撞對向2輛自小客車、1大型重型機車,最後撞上路邊停放的小客車後,古男車輛才停止,重機騎士夫婦被撞飛後倒地,受有多處骨折並當場休克,雖緊急送醫急救,仍不幸於同日雙雙死亡,古男涉過失致死罪嫌遭起訴。
新竹地院日前審理,法官審酌古男未領有駕駛執照,仍駕車上路並超速行駛,導致車輛失控連撞數車,釀2人喪命,實值嚴厲譴責,考量古男犯後態度、工作暨月收入等狀況,依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古男1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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