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2歲的戴寧,2022年被控詐領助理費逾518萬元,一審判處10年6月,並沒收不法所得431萬多元,當時戴寧在聲明中堅稱「偵查程序不夠完備,讓自己無法充份提出有利證據,在訴訟程序中,前夫及特定助理的不實指控令人痛心」,更表示一定上訴,相信司法會證明清白。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戴寧胞弟以證人身分列席,證稱父親戴建三曾任8屆議員,2005年因賄選被判有罪,父親以親情壓力逼姊姊從台北返回接棒,姊姊不願意放棄在台北打拚5年努力,是父親揚言斷絕父女關係才妥協。戴寧胞弟更稱,姊姊沒有從政經驗,都是靠爸爸當議員模式下聘請助理或公費助理,直至2020年爸爸罹癌後,姊姊參選立委後才完全處理助理聘用等事宜。
輪到戴寧開庭時,她情緒激動、頻頻低聲啜泣,律師代答回覆「戴寧為了認罪一事,情緒起伏大」。另外,戴寧也表示,原本在台北投資公司,在爸爸親情攻勢下才回嘉義代父參選,人生規劃本沒有從政這條路。
對於詐領助理費,戴寧說,她當選後父親全權作主,對如何僱用助理其實並不清楚,但因為她身為議員也有責任,願意承擔。最後戴寧聲淚俱下地說,願繳回一審認定不法所得431萬多元,但金額不小,希望法官給予3個月寬限期,承諾在12月底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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