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調查,文化大學等4所大學未按規定將繁星推薦及申請入學未招滿的名額回流至分發入學管道,已違反相關規定,而佛光大學、真理大學屬於累犯,文化大學與大葉大學則是首次違規,教育部將依情節輕重對各校長及學校作出相應懲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長廖高賢今(7日)表示,針對4所學校未確實將招生名額回流的情況,教育部已受到4校長的意見陳述,上週因颱風假影響,本週會作出裁處並送達校長。廖高賢也表示,據《私立學校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教育部將對負責校務決策的校長裁罰30萬元至150萬元不等,若校長不服,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此外,廖高賢指出,雖有2校長已不再擔任校長職務,但由於當時是以校長身分做出招生決策,因此教育部仍依法懲處,並要求其繳交罰鍰款項。至於學校的處分,教育部將扣減私立學校的獎補助款及招生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