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奧納德在北義城市特倫托(Trento)成立公司,並擔任西班牙知名租車業者Autoclick分支機構,卻涉假裝出租1,180餘輛汽車,實則非法轉賣給不知情第三者牟利,遭西班牙發布國際通緝令,義大利檢方研判他近期應在台灣台北。
而奧納德不僅攜家帶眷落腳台北,更一連在台開了5家公司,藉以取得工作上的居留權,除了2家餐酒館以外,甚至在大安區還有貿易公司,查閱判決紀錄,發現奧納德來台除了繼續做汽車貿易老本行外,還找來一名丹麥人作汽車進口商,從墨西哥進口「贓車」,雙方當初承諾64對分,沒想到奧納德沒履行合約分潤,被一狀告上法院,求償360萬元,最終法院判決奧納德須賠償美金840多元,相當於新台幣2萬餘元。
對此,移民署14日透過新聞稿表示,在獲悉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為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且藏匿在台訊息後,除立即向西班牙駐台辦事處確認及查證案情外,也同步積極掌握其行蹤,並於昨晚通知他到案說明,隨後依違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要求奧納德限期離境。
移民署表示,奧納德在國外有涉犯重大犯罪事實,恐有危害台灣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影響社會安定,已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得禁止入國的情形。另外,依同法第36條第2項規定得予以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出國,但顧及奧納德在台有未成年子女,已請其妥善安排照顧事宜,並將限令於一定期間內離境。
移民署強調,將持續強化人流管理,在國外犯罪的外來人口切莫心存僥倖潛逃來台,一旦經台灣政府查獲,絕不寬待,將依法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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