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瑞生指出,1971年,第2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解決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最終導致中華民國(台灣)退出聯合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取而代之。然而,谷瑞生強調,聯大第2758號決議並未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體系代表台灣,亦未提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谷瑞生表示,本年10月22日,歐盟執委會就業與社會權利執委施密特(Nicolas Schmit)代表歐盟外交及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在歐洲議會全會辯論會上,就中國扭曲「聯大第2758號決議」及持續對台軍事挑釁發表演說。
10月24日,歐洲議會以432票贊成、60票反對、71票棄權票通過決議案,明確表示「歐洲議會強烈反對並駁斥中國試圖扭曲歷史和國際規則,強調聯大第 2758 號決議對台灣不持任何立場,反對中國排擠台灣參加多邊組織,並呼籲歐盟及其會員國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等國際組織」。
谷瑞生指出,面對氣候挑戰,各方力量必須在各個層面合作。10月23日,瑞典外交部長Maria Malmer Stenergard回復國會議員Lotta Johnsson Fornarve關於台灣參與第29屆締約方大會的(2024/25:174)質詢時答稱,「政府支持台灣有意義國際參與,政府相信台灣有意義參與各種國際組織對國際合作具正面意義。瑞典與台灣的合作廣泛且長期」。
因應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及供應鏈脫碳趨勢,繼2023年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後,台灣於本年8月頒布「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等三項子法。
在法律方面,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觀察員僅需要相對寬鬆的條件,谷瑞生指出,根據「巴黎協定」第16條第8款,「任何在本協定所涉事項上具備資格的團體或機構,無論是國家或國際的、政府的或非政府的,經通知秘書處其願意派代表作為觀察員出席作為本協定締約方會議的《公約》締約方會議的某屆會議,均可予以接納…」,從這意義上來說,台灣完全有資格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的觀察員。
谷瑞生表示,台灣應與其他國家一樣,有機會參與並推動落實「巴黎協定」的全球機制、談判及活動。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9屆締約方大會將於2024年11月11日至22日在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市舉行。谷瑞生呼籲,所有國家應支持台灣以「專業、務實及有貢獻」原則參與第29屆締約方大會,並歡迎台灣與國際社會合作為淨零世界做出貢獻。
「西博滕信使報」創立於1900年,報社總部位於瑞典北部優密歐市(Umeå),依據最新一期瑞典年度媒體調查Orvesto指出,2024年5至8月「西博滕信使報」每日紙本報紙及網站觸及約13萬8千人次。
原文於:
https://www.vk.se/2024-10-31/debatt-valkomna-taiwan-till-det-gemensamma-klimatarbetet-6c9f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