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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指出,台北大巨蛋尚未完成公安申報。(資料照)

大巨蛋「公安未申報」遭列不合格場所 蔣萬安:未完成再罰30萬

記者|曾子庭

攝影|鏡新聞

大巨蛋於去年11月取得使用執照後,未按規定1年內提交公安檢查申報,日前遭建管處張貼「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不合格場所」公告,並依《建築法》裁罰12萬元,限期於明(9日)前完成申報,若申報逾期將加重裁罰至30萬元,可連續處罰,必要時將採取停用或斷水斷電等措施。

蔣萬安今(8日)指出,遠雄若未在明(9日)前完成申報,就依法繼續開罰30萬元。至於大巨蛋漏水問題,市府已邀請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3次會同遠雄勘查,並要求提交整體改善報告,自本月1日起,未改善部分,會依契約按日開罰,改善情況也會納入考核。

蔣萬安表示,市府在年底前提前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計畫於明年初進行實地訪查,遠雄需於明年7月底前提交經查核、簽證通過的財報,委員會將根據各項指標評估營運績效。

此外,針對京華城停工問題,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表示,目前京華城土地處於扣押狀態,市府依法維持「停止施工勘驗」要求,後續將與鼎越開發討論,若勒令停工,「大概施工到什麼程度,我們會再跟他們來協調」。

更新時間 2024.11.0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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