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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雙屍案,內湖分局火速祭大過處分。

母女遭詐千萬「報案遭嘲諷」尋短 內湖警遭調職記一大過

記者|張憶漩

攝影|鏡新聞

內湖分局新聞稿指出,劉姓員警於12月4日受理民眾報案遭詐欺案件,於完成受理第1次筆錄後,因尚有部分案情須請報案人協助補充說明釐清,於12月6日上午致電通知報案人,約定時間製作第2次筆錄時,通話過程言詞不當缺乏同理心,經該分局召開考績會決議,核予劉員記一大過懲處並調整至警備隊,港墘派出所所長監督不周記過一次,分局長自請處分;至於劉員言詞是否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主動函請士林地方檢察署續處。

內湖分局表示,員警處理民眾報案過程,言行失當,秉持不庇縱、不掩飾態度面對,並將以此個案深切檢討,教育所屬同理民眾被害心情,嚴謹每一個處理細節;另內湖分局亦將深化識詐宣導及詐騙案件偵查,盡全力守護民眾財產。另目前本案已經調獲10月份面交黃姓車手身分,將深入溯源偵辦,務期週延。

更新時間 2024.12.09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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