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23人提案,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決議與暫時處分裁定門檻調高至「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來憲法法庭裁判至少要有10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10位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裁判。
民進黨主張,若現有大法官人數不足,且立法院長期杯葛大法官任命,憲法法庭將面臨無法運作的風險。黨團幹事長吳思瑤痛批這是黑箱條文,沒有經過任何朝野協商和實質討論,點名立法院長韓國瑜「躲起來」不敢面對,強調反對違憲的法案。
大法官擁有解釋憲法的最高權限,總額設為15人。自1997年修憲後,採取「任期交錯制」,讓不同任期內的總統提名大法官得以同時任職,藉此平衡不同觀點,目前由於在野黨杯葛,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未能順利審查,現任大法官僅剩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