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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陳姓男子透過行車記錄器抓包老婆和上司進摩鐵2小時,憤而提告求償。(示意圖,資料照)

女房仲不顧兒女被抓包偷吃上司 小王挨告辯稱心臟有支架「難行房」

記者|林婉珺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和中配劉女2009年2月間結婚、6月登記,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劉女2021年到某房仲擔任業務,進而認識曾男,隔年更受邀到對方分店升任經理職,2人朝夕相處下產生情愫,劉女更常以工作藉口早出晚歸,甚至疏於照顧兒女。

陳男察覺異狀後,一看行車記錄器才發現自己遭戴綠帽,除了拍下去年9月間妻子和曾男熟門熟路到汽車旅館休息2小時外,還發現2人親暱對話「打屁屁」、「捏小雞雞」等,劉女更會以「老公」稱呼曾男,陳男在抓包這段長達2、3年婚外情後,去年9月就和劉妻離婚,並提告曾男。

案件審理時,曾男否認和劉女有不正當交往,還主張因劉女從中國來台,他只是以協理身分提供協助,至於親暱對話,他則稱劉女曾從事特種行業,講話尺度較大,雙方偶爾會開黃腔,強調雙方沒有發生性行為,因他心臟裝有人工支架,無法從事高強度及刺激性行為等,不過說法不被法官採信,經考量雙方社會地位、經濟狀況等,判曾男得賠20萬。全案可上訴。

更新時間 2025.02.02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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