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坍塌大樓民國60多年動工,但因建商倒閉,由地主接手完成1到4樓工程,民國66年完工至今屋齡已48年,也因當時5、6樓並未做完收尾工程,導致房屋結構不穩,不過,台中市都市發展局長李正偉第一時間受訪時也坦言,初判有海砂屋狀況,但非列管海砂屋,大樓倒塌原因還有待調查釐清。
中市府初步判定大樓為危險建物,今(23日)出動機具進行拆除作業,也因坍塌大樓兩邊都緊鄰建物,隔壁住戶相當緊張。台中市都發局長李正偉今表示,因為大樓產權複雜,還在釐清建物所有權人,不過強調確一定會開罰,「6萬到30萬,我想我們會以最重來作裁罰」。
除了崩塌的5、6樓確定不能住人外,低樓層以及相鄰的大樓建物結構是否受影響,要等拆除工程結束後,待建築師公會與結構技師等判定,才能知道建物結構是否安全,或是有需要補強的地方。在拆除作業進行時,為了確保安全,暫不開放住戶返家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