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被移民署查出在改名應曉薇前有第二國籍,因此法院今下午在她交保前要求她說明,她表示該本護照應該已註銷,願意回家找資料向法院說明,強調自己不會逃亡,法官因此要求她12月31日帶第二本護照出庭確認,由法院進行後續程序。
應曉薇遭台北地檢署起訴指稱,她在柯文哲任職台北市長期間,透過便當會及關說向官員施壓,並且收受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還8月27日想從台中機場離境,時遭到緊急拘提後,8月29日遭收押禁見。
昨晚移審北院時,應曉薇聲稱因為遭到收押,「看不到太陽、星星、月亮,連去找證明都沒辦法」,但檢察官指出,應收賄有相關具體金流,應曉薇強調,自己與沈慶京認識超過30年,沈慶京不可能行賄她。
台北地院今凌晨3點9分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元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的200萬再加保800萬元,彭振聲則50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柯文哲等人都在繳完錢後1個小時內完成限制出境出海手續,應曉薇因疑有第2本護照而多花了近2個小時,檢察官認為5被告不應交保,已決定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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