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執行槍決的死囚黃麟凱,12年前犯下殺害前女友母女命案,2013年服役中的黃與高中班對的王姓女友協議分手,但遭女友發現在交往期間,盜領自己帳戶內款20多萬元,被催討還款,竟然心生不滿起心報復,趁休假期間潛入女友家中,先以童軍繩將女友母親勒斃,再對女友先姦後殺,從一審二審到最高院都被判死刑,並在2017年判死刑定讞。
黃麟凱殘忍行徑令人髮指,警方告知他前女友死亡消息時,竟冷回:「關我什麼事。」(東森新聞提供)
黃麟凱是目前37名死囚唯一符合憲判八號的死刑標準,經過最高檢察署調閱所有卷證資料後,確認符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也都有「一致決」判死,加上沒有精神障礙和心智缺陷者,有受刑能力,法務部長鄭銘謙依照憲判精神在今晚簽准死刑執行。
立委吳宗憲多次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鄭銘謙,要求保證37死囚不會放出來,還大聲砲轟憲判八號就是實質廢死,未來根本不可能判死,也不會有死刑執行案件,如果依照刑事訴訟法,這些死囚有可能會被放出來,這會造成社會恐慌,而今天法務部執行死刑槍決,多少有緩解外界的疑慮,並對外宣示只要符合憲判八號精神,法務部絕對會依法執行死刑,至於剩下36名死囚最高檢察署會也會依照法定程序,該提起非常上訴的就會提出,期間也會確保其不會被交保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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