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跟立委高嘉瑜都是小玉事件受害者,無奈一起站出來開記者會,因為影片還在繼續瘋傳。黃捷說:「一開始會滿滿憤怒,到後面是非常噁心、想吐,覺得是非常赤裸裸的性暴力,也有可能變成恐怖情人拿來對付弱勢女性的工具。」
受害者超過百人,包括知名網紅、藝人等等,2人甚至成立自救會,協助大家提告,還有心理輔導,但自救會至今只有35人參加。
高嘉瑜說:「更大的影響是這些影片持續在流傳,很多的網友在多數的影片上,不知道這這個影片到底是變造還是真偽,這個才是最大的傷害。」高嘉瑜提出2個修法方向,增訂性隱私影像之定義及增訂侵害性隱私罪章,其中刑期的部分,只要轉傳就觸法,至少可處1年以上,最重關7年,另外如果有意圖營利,加重其刑至2分之1。
網紅米砂表示:「我是非常很贊同,畢竟未經同意就擅自上傳或公開,這件事情真的很嚴重。我個人覺得判刑就是警戒為作用。」贊成修法,網紅米砂語氣無奈,因為自己也是小玉事件受害者之一。米砂說:「女生就不應該莫名其妙,被接受這些沒來由的,被誤認為什麼樣的女生。」
知名網紅小玉不法獲利新台幣千萬,卻只面臨最高2年的徒刑,科技進步超越修法速度,嚴重的話,甚至影響國安或選舉,法務部將參考國外法規,因應台灣國情後做出建議,NCC則草擬數通法,向科技犯罪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