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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媒體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人,涉入去年的「六四集會案」,罪名確定。(路透社)

黎智英參加「不法集會」罪責成立 重挫港集會自由

記者|劉映君

影音|王筑瑩

長長的人龍不見盡頭,這裡就是香港灣仔的區域法院,他們大都是為著「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判決而來,就連他的夫人李韻琴、還有女兒Jade Lai,也都在法院外頭等待,這都只是因為黎智英涉嫌在2020年6月4日,參加未經批准、在維多利亞公園內舉行的六四紀念集會活動。

港府還指控,這場集會,就是黎智英主導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8月表示:「我不能害怕,我要是害怕了,我能做什麼?」法官判詞指出,黎智英當天參加點蠟燭儀式,明顯是支持支聯會,他又是知名公眾人物,不用說話就可以煽惑他人,而遭到興師問罪的不只有他。

香港民運人士鄒幸彤9月7日:「(說到)怕不怕(被捕)我並沒那麼怕。」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臉書貼文一句「今晚見」,被認為隱含「煽惑」意圖,此外,曾參選香港立法會議員的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蘭,同樣在臉書提及敏感字眼,那就是「悼念便是反抗」。

結果,黎智英被判「煽惑」罪,而鄒幸彤除了相同罪名之外,還和何桂蘭一樣安上了參加「未經批准的集結」之罪,儘管可以提出減輕量刑,但必須等到13日才能有機會再陳訴。

另外,黎智英早已因為多起「非法集結案」,被判20個月的有期徒刑,還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如今黎智英又被多加一罪,難逃港府打壓。

更新時間 2021.12.0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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