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戰公司張姓負責人走進地檢署,全程不發一語,因為涉嫌圍標調查局採購案,遭台北地檢署約談,依妨害投標未遂罪諭令,銓程李姓負責人以五十萬元交保,其餘各20萬元到30萬元不等交保。
檢方查出,調查局110年防彈背心採購案,編列大約658萬元預算,平均一件一萬六千多元,採最低價得標,其中投標的廠商銓程國際開價433萬,聯戰則是427萬,他們的報價只占採購預算2/3,遠低行情,加上兩家公司文件格式雷同,遭到調查局懷疑。
調查局要求兩家公司出示履歷說明,沒想到聯戰公司拿出,下游供應商壟銓公司的採購履歷,經過比對,壟銓公司是銓程國際的關係企業,圍標案情曝光,調查局因此改選出價第二的廠商得標。
律師劉韋廷:「法律的規定是,不能夠有2家以上互相去約定要投標的價格,或甚至連投標的產品都來自於同一家所供應的,(圍標)是可以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檢調追查,起因是銓程國際李姓負責人投標後想放棄,又怕拿不回押金,所以才找聯戰公司提議得標後要分一成利潤,這也是史上調查局首次遇到廠商圍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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