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透過臉書社團「我是五股人」揭發亂象,指出有民眾以貨櫃占用停車格,時間長達兩週,消息傳開後引起當地居民不滿,蘆洲警分局回應,已派員在貨櫃張貼公告,原則上給7天勸導期,逾期將視為廢棄物清除。
警方指出,若抓到行為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4款「利用道路放置貨櫃」,處1,5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警方補充,貨櫃不像一般汽機車,有車牌號碼可查,處理上較為棘手,會持續追查持有人身分,
國民黨議員陳明義則表示,貨櫃所有權人已經主動和他的辦公室取得聯絡,對方解釋,原本放置貨櫃的位置施工鋪設柏油,所以才暫時疑到引起爭議的停車格位置,承諾2天內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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