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指出,為確保國家風景區停車場、步道、涼亭、沙灘等符合原使用功能,且保障遊客遊憩及大眾使用權益,避免遭部分遊客占用搭帳、露營等,觀光局所屬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已律定各項設施場域僅供民眾依原功能使用規範。
觀光局未來將加強規勸,各地遊憩區內停車場僅供停車、步道僅供健行賞景用,民眾若有違規佔用停車場露營等情事,行為影響他人權益勸阻不聽者,將依照情節輕重就個案審認其裁罰金額,至少處新台幣5,000元以上罰鍰。
此外,觀光局為推動露營活動,也在國家風景區遊憩用地積極建設露營場,目前國家風景區內共有13處露營場,如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龍門露營渡假基地、東海岸及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石梯坪、小野柳露營區及鯉魚潭露營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