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頭男臉上明顯刺青,刑事局25日發布這兩名嫌犯,他們從花蓮自強外役監脫逃,自強外役監副典獄長陳長木:「在我們24小時內,我們就可以通報,所以一定是按照程序來,絕對不會有延誤的。」
台南殺警案後,外役監逃犯的問題,法務部長蔡清祥26日宣布,從外役監脫逃兩小時就要關切,超過24小時就要發布通緝。這次的兩名通緝犯經過調查,康育豪是詐欺犯執行和傷害前科,3月19日放假回新竹,後續脫逃,21日地檢署收到通報,新北地檢署22日發布通緝。
另一名許亞倫,則是詐欺犯執行8月20日至22日回屏東,逾假未歸,花蓮地檢署隨即在23日發布通緝。律師劉韋廷:「(法務部)本身在制定《外役監條例》的時候,就應該審酌相關的經驗法則,是否應該修法,針對重刑犯,免除掉他有進到外役監的可能。」
根據外役監規範,只要在一般監獄有脫逃、性侵、家暴、毒品等紀錄,就不可能可以申請到外役監,即使已經移監,一旦查出在外涉及相關刑案,還是會被送回一般監獄。外役監是屬於低度管理,殺警案凶嫌是脫逃犯,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如何檢討獄政體制,有賴相關主管機關好好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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