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江男是在晚間6點多抵達活動現場,當時總統及內政部長等人都尚未抵達,警方見男子形跡可疑主動上前盤查,但男子不配合,還拿出疑似槍枝向警方揮舞,員警立即向前壓制並奪下槍枝,後來發現是玩具槍,嫌犯依妨害公務罪移送送辦。
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回應,事發當時總統並未抵達活動現場,相關維安單位全程掌握狀況。總統及總統府感謝警察同仁執勤辛勞,總統安全無虞。
【桃園警方聲明】
桃園市大園、觀音、新屋等3區聯合造勢晚會10日晚間在觀音區新坡夜市舉辨,活動開始前員警發現江姓民眾在路口圍觀、形跡可疑,負責場檢的大園警方立即上前盤查,過程中江姓男子(24歲)不服盤查及管制,警方當場逮捕江男並查獲玩具槍一把。經初步了解,江男自稱該把玩具槍是在路邊拾獲後隨身攜帶,警方依法帶回分局偵詢,詢後依妨害公務罪送辦。
大園警方表示,事發當時為晚間18時許,總統及市長尚未抵達活動現場。
警方指出,集會遊行係憲法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警方一定尊重言論自由,積極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權利,惟為維護各項公益之衡平,呼籲國人於舉辦集遊活動時,應嚴守法令規定,尊重其他團體、當地居民及用路人權益,勿恣意佔據馬路,影響交通秩序,共同維護桃園市之社會秩序與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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